社會中心∕綜合報導
台北縣某國小一名男老師,從去年2月起,涉嫌以課輔為由連續猥褻4名女童,被害女童寫信向學校輔導室投訴並告訴家長,這件醜聞才爆發,雖然這名男老師否忍,但板橋地檢署檢察官17日仍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,並具體求刑6年。
此外,這名老師也涉嫌對學生不當管教,包括命令同學輪流掌摑吵鬧的同學,並要求學生以雙手併成碗狀,學狗捧飯菜吃;校方已於今年1月將該名教師解聘,但老師提出申訴,目前由學校處理中。
檢方調查指出,胡姓導師去年6月以教導一名女學生電腦為由,放學時要她獨自到電腦教室,並坐在他的大腿上,胡除了撫摸女學生胸部外,並伸進學生裙內猥褻,被害人心生畏懼,透露想轉班的想法;去年10月22日,這名導師又將一名女學生單獨留在教室,假藉詢問被他猥褻的女學生轉班的事,強迫她坐在他大腿上猥褻。
同年11月某日放學後,這名男導師又要求班上2名女童放學後到電腦教室上課,令2人分別站在教室講台左、右兩邊,面對黑板計算數學題目,他竟從後方用手環抱女學生猥褻。
對於胡姓導師的行為,被害人聯合寫了一封檢舉信件寄到輔導室信箱,指控導師行為不軌,由於信中明確指述男老師猥褻過程,校方展開調查,警方偵辦後將胡移送法辦。
胡姓老師在檢方偵訊時堅持否認犯行,辯稱是女童、里長等人聯合陷害;檢方調查認為,胡男身為師長,竟枉顧師生應謹守本分,多次猥褻女童,嚴重戕害女童身心,依強制猥褻罪嫌起訴,並從重求處6年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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